宋烁说:“我选了。”
宁珏茫然片刻,后知后觉反应过来。
“一方面,他觉得跟着我妈,我能有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。另一方面,也是他确实不想带我,他很自由一个人,是不肯捆绑着小孩的。”
宁珏讷讷:“可带着你又不会麻烦。”
“麻烦的,”宋烁纠正他的话,百货大楼缤纷的光闪到眼睛里,瞧不太清,“就像之前过年,当时故意把炮仗攥在手里,炸得满手血。要是我爸在,让他大过年还得领我去医院,他肯定嫌麻烦。”
“炸手了?”
宋烁笑起来,语气轻快:“当时四五个小孩,就我敢攥,其他都不敢,倒是很威风,当时医生还说我胆识过人。”
宁珏却不笑,小声问:“……疼不疼啊?”
宋烁看着他,没说话,直到宁珏试探性碰了下自己的左手:“是这只手吗?”
宋烁沉默片刻,才说:“右手。”
宁珏牵了过来,认真端详着手心。小小的发旋、眼睫毛、有点红的眼圈。其实已经看不出受伤的痕迹,只有断开的掌纹,能加以佐证。
这并非宋烁第一回讲这事,只是其他朋友听到之后,都会哄然大笑,七嘴八舌赋予宋烁一些特质,比如“够野”、“大胆”、“大难不死的有福之人”。
但总会有笨蛋不把玩笑当玩笑,把他人的疼痛当作自己经历,真切觉得难过。
“弟弟,”宋烁忽然出声,“你好好学习,跟我考一所学校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