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wer!wer!”我狞笑,如是说。
03
我是狗。
犬科犬属,学名米格鲁猎兔犬(比格)。公的,两岁八个月整,肩高十七公分,爪子大而健美,职业是英俊的家犬。
我没有名字。周隐通常尊称我为“这位狗”,有时也叫“我的狗”。我比较喜欢前者,体现人类对我的敬重和畏惧;后者对狗来说太肉麻,我听了浑身三色酷毛都要炸出十里地。
我的饲主大体算人类。
灵长目,男的,alpha,二十八岁(可能),有十一个我这么高(经实践得出的数据),曾用名多得记不清,现用名周隐,迄今使用时长二十四个月(破了他的最长记录),和他拎着耳朵把我捡回家(并且把他家拆得片甲不留)的时间大体相符。据说拿过临床硕士学位,目前是个医生。
说到“拎着耳朵把我捡走”这件事。
周隐美其名曰对我开展人语训练课程,在我变人的第一天,第八次扯着项圈温柔地问我:“能再讲一次我把你带回家的故事吗?”
我狗中男中音的磁性嗓子已冒烟,反手把他摁进枕头里试图闷死这个人中自恋狂。
“…滚啊。”
04
有点累,晚上变回狗了。
我挂在周隐肩膀上,周隐坐在床沿,两手向后撑在床上沉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