咔嚓咔嚓。记不清拍了几张,气得我怒啃相机带磨了半小时牙。
周隐烧了弄脏的白大褂,轻哼着歌进了浴室洗澡。
我故作深沉,叼着他脱下来的手套一起丢进火桶,听到水声哗啦啦响起,才冷漠地五步并一滑铲地冲到阳台,借月光看清我的证件。
照片里的人……是我。
刘海有点乱,比格里常见的下三白,平着嘴角,显出一种事不关己的冷酷和睥睨,鼻梁上有颗痣,颈侧一道七公分的疤异常狰狞。
不熟。陌生。
家犬擅长发呆。我盯着照片开始走神,周隐走路没声音,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我身后,他头发擦了半干,贴过来蹭了我一耳朵水。
他的脑袋从我肩上探出,端详过后认真评价:“这么帅啊。眼睛真大。”
照片上我的脖子处有一圈明显的色斑。我晃脑袋甩水,撞他的太阳穴:“这是什么?”
像回想某段并不重要的记忆,他半晌才啊了声,略显遗憾:“谁说的来着……戴项链拍不能盖章,说什么都不行,只好p掉了。”
他勾勾手指,我项圈上细细的银锁轻响。
“真没品。”他低声,“挑了一个多小时呢,多好看。”
看看照片。又看看项圈。
我和周隐难得达成一致。齐齐点头,以示赞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