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请您注意,”渠成顺打断对方,将监控录像的剪辑版投放在会议室大屏,“贵公司在安排换乘后,未履行《民用航空法》规定的告知义务。”画面里,王友德站在值机柜台前反复询问工作人员,得到的却是冷漠的摇头。
律师的镜片闪过寒光:“这只能说明个别员工失职,不能代表公司行为。而且王先生购买的是打折机票,本来就该接受相应限制。”
坐在角落的王友德突然站起,声音带着哭腔:“我的机票钱是女儿勤工俭学转给我的!她在国外端盘子洗盘子,就为了让我去参加她的毕业典礼……”会议室陷入死寂,律师的喉结动了动,别开了头。
周万发趁机缓和气氛:“其实有双赢的解决方式。贵公司可以补偿王先生的实际损失,同时完善换乘服务流程,这对提升企业形象也是好事。”他推过去一份由方梅整理的舆情分析报告,上面显示超七成网友支持王友德维权。
律师沉默良久,拨通了电话。五分钟后,他重新坐回椅子:“我们可以赔偿食宿费用,但不承认存在过错。”
“不行!”渠成顺将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相关条款摊开,“根据第820条,航空公司有义务保障旅客按时抵达目的地。贵公司的‘不得退票,不得转签’条款,不能对抗法定的安全运输义务。”
调解持续到深夜,窗外的霓虹灯次第熄灭。当律师终于松口愿意协商赔偿金额时,渠成顺知道,这只是战斗的前奏。真正的较量,还在法庭之上。
庭审当天,旁听席座无虚席。方梅架着摄像机,镜头扫过王友德攥得发白的指节,又转向天合航空庞大的律师团。审判长敲响法槌的瞬间,空气仿佛凝固。
“原告陈述诉讼请求。”
渠成顺起身,声音沉稳有力:“我方要求被告天合航空赔偿原告实际损失3.2万元,并书面道歉。被告作为缔约承运人,未履行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告知义务,存在重大过错。”他展示着厚厚一叠证据:延误通知记录、监控视频、消费票据,最后定格在女儿毕业典礼现场空荡荡的家长席照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