渠成顺起身,声音沉稳有力:“我方要求被告天合航空赔偿原告实际损失3.2万元,并书面道歉。被告作为缔约承运人,未履行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告知义务,存在重大过错。”他展示着厚厚一叠证据:延误通知记录、监控视频、消费票据,最后定格在女儿毕业典礼现场空荡荡的家长席照片。
被告律师立刻反驳:“台风属于不可抗力,根据《民用航空法》第126条,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。而且原告购买的是特价票,自愿接受‘不得退票,不得转签’的限制。”
“恰恰相反!”渠成顺调出机票购买页面,“这个条款以极小字体印在页面最下方,未作任何显着提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96条,属于典型的不合理格式条款。”他转向陪审团,“在座各位试想,如果买了车票却被扔在半路,铁路部门说一句‘不可抗力’就能免责吗?”
法庭陷入短暂的沉默。这时,天合航空律师突然申请追加实际承运人参与诉讼。渠成顺早有准备,立即回应:“根据裁判要点,原告有权选择被告。而且本案核心在于缔约承运人未尽告知义务,与实际承运人无关。”
辩论进入白热化阶段。当王友德哽咽着讲述女儿在电话里的失望时,不少旁听者偷偷抹泪。方梅的摄像机忠实地记录着这一切,她知道,这场庭审不仅关乎一个父亲的权益,更将成为规范航空服务的重要判例。
休庭期间,天合航空的律师匆匆商议后,提出和解方案。渠成顺看向王友德,老人擦了擦眼睛:“我不要钱,我要他们公开道歉,让所有像我这样的父亲不再失望。”
最终,法庭采纳了原告大部分诉求。天合航空不仅赔偿了损失,还在官网发布了改进服务的公告。判决当天,方梅的报道登上了各大媒体头条,标题《一张机票背后的法律突围》引发全国热议。而在青山县法律服务中心,渠成顺看着墙上新增的锦旗,知道他们又守护了一份公平与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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