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说皇太极率领八万大军,进入关内后,接连攻克了保安州、应州、灵丘、浑源州、蔚州、赤城、龙门所、万全、怀安,长城沿线官兵的粮饷还能有所保证,进到关内的卫所军,本来生存的依仗是田地,明代中后期,宗室、勋贵、官僚通过 “奏讨”“投献” 等方式大规模兼并军屯土地。如嘉靖年间,顺天等八府军屯被占达 40%,万历年间大同镇屯地 “十去其五”, 士兵失去土地后沦为佃农,甚至逃亡成为流民。如宣府镇在正德年间,军屯户数从十二万锐减至三万,“田归豪右,军无恒产”。 官府把军屯视同民田征税,甚至加派 “辽饷”“剿饷” 等苛捐。如万历年间,军屯每亩赋税从明初的零点三石增至一点二石,士兵 “耕不得食,徒为地主佃作”。 军官强迫士兵私垦荒地,收获物大部分被克扣,导致 “屯卒困于诛求,往往弃屯而逃”。 军官通过 “虚冒兵额”“扣克月粮” 牟利。如崇祯年间,大同驻军账面十万,实际仅两万,军饷被将领私分,士兵 “日给米不过半升,尚不足充饥”, 高级将领将士兵充作家奴、工匠,从事商业经营或劳役。如蓟镇总兵戚继光曾奏报:“边军三分之一为将官私役,修宅、抬轿、贸易,无暇训练。”正统年间,全国卫所缺额已达六成;至明末,京营 “额兵十万,实存者仅万余”,边镇 “士马半耗,器械朽钝”。
士兵逃亡率高达七成,如万历年间,宁夏卫 “原额军一点七万,存者仅三千”,逃亡者多因 “饥寒交迫,不堪虐待”。
卫所军器局生产效率低下,劣质兵器泛滥。如嘉靖年间,士兵所用刀 “柄易脱落,刃多锈钝”,弓箭 “筋胶不固,射不过三十步”。
马匹管理混乱,边镇战马 “瘦损者十之六七”,甚至出现 “以羊代马” 充数的荒唐现象。
明初 “卫所月操三次” 的制度,至成化年间已 “十年不阅”。士兵平日 “耕田负薪,与农夫无异”,战时 “执械而立,两股战栗”。
将领疏于训练,甚至以 “科敛钱财” 替代操练。如万历年间,蓟镇士兵 “惟知纳银免操,不知武艺为何物”。
卫所军户被列为 “贱籍”,与民户、匠户隔离,社会歧视严重。士兵 “视同奴隶,婚姻不通,生计日蹙”,缺乏职业荣誉感。
军户子弟被迫世袭为兵,有才者不得科举,有力者不得从商,导致 “豪杰之士耻为军伍”。
军户为逃避兵役,或自残肢体,或买人顶替。如正德年间,广东卫所 “市无赖子代役,名为‘帮丁’,实则冒领粮饷”。顶替者多为地痞流氓,无作战能力,甚至 “临阵脱逃,反劫民财”,加剧军队劣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