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样是火势不大,没有别的损失,烧掉的都是些不大常用的旧物。
两件事结合在一起看,与其说是火灾,不如说,是为了毁灭证据,毁灭对康裕不利的证据。
康艳家的火灾,是为了掩盖自己冒名顶替的事实,毕竟一个人的笔迹,是常年累月练习后行成的,很难改变。
杜府的火灾,是为了隐瞒可能存在的暗室的位置,以便自己隐藏。
之前李闻溪被叫去杜府验尸,李大米溺毙于池塘之中,像是自杀。
当时她就觉得奇怪,因为据杜府看门人交代,李大米是自己进府的,后面没跟着任何人,也就是说,在表面看来,康裕压根没跟他一起回来。
那么问题来了:天大地大,能自杀的地方数不胜数,李大米有什么理由偏偏选在杜府自杀身亡,还得费力缠块大石,以免自己的尸体浮出水面,被人发现。
他随便找个江河湖海跳进去,随波逐流,要么尸体不及发现就被人鱼吃干抹净了,要么冲到外地无人认识,被当无主河漂直接就地掩埋。
死得神不知鬼不觉,不是更能保密?
如果说李大米有不得不回府的理由,更有不得不死在杜府的理由呢?
李闻溪更倾向于康裕藏身于杜府,而这个藏身之地,不便进入,只有有人帮忙之下,才能成功,而李大米就是那个帮忙之人。
至于非得死在杜府,要么是有什么意外打断了他离府的步伐,要么就是他不得不如此做。
至于康裕到底是由谁冒名顶替,他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,李闻溪猜不透,她只能想到一种人:逃犯。
可周边州府这么多年了,真的没有听说过有人犯越狱,毕竟狱卒也不都是吃干饭的。再遥远点的外地逃犯,又没人知道他的身份,就说自己是流民不就得了?